湘西州局快速部署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省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后,湘西自治州统计局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迅速组织学习宣传。相继下发州统发【2015】1号文件湘西自治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湘西调查队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制作了统一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要求全州统计系统认真组织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做好宣传和《告知书》的送达工作。
迅速建立企业信息公示专栏。按照省局要求,州县市统计局在本级外网建立公示专栏,与省局链接,并要求在元月底前完成公示平台的建设。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制度要求州局各专业、县市统计局抓紧建立企业统计信息异常情况名录,及时核实认定,并按程序要求进行公示,力求做到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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