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的部门

联合惩戒的部门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7 字体大小:
 根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联合惩戒的部门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烟草局、移民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医药局、煤矿安监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