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单位是指达到国家统计标准纳入统计直报体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是一个地区经济的主体,是GDP核算中重要基础数据来源,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体量、规模和发展速度。今年以来,全州新增“四上”单位呈现增量偏少、增速迟缓、行业、县市区增量不平衡等情况,导致湘西州在全省的排位明显靠后。具体表现在:
一、“四上”单位新增总体情况
2019年5月底,全州在库“四上”单位个数672家(不含5000万投资项目单位),同比增长5.7%,排名全省第13位,占全省“四上”单位在库数的1.7%。1-5月,全州新增“四上”单位仅14个,新增数量排名全省末位,“四上”单位增量偏少,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2019年1-5月湖南省“四上”单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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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底四上单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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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底四上单位占比(%) |
其中1-5月新增四上单位数(个) |
全 省 |
39756 |
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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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
8682 |
119 |
21.8 |
株洲市 |
3544 |
42 |
8.9 |
湘潭市 |
1886 |
29 |
4.7 |
衡阳市 |
3040 |
27 |
7.6 |
邵阳市 |
3566 |
143 |
9.0 |
岳阳市 |
3376 |
35 |
8.5 |
常德市 |
3126 |
33 |
7.9 |
张家界市 |
558 |
24 |
1.4 |
益阳市 |
2043 |
23 |
5.1 |
郴州市 |
3182 |
51 |
8.0 |
永州市 |
2274 |
80 |
5.7 |
怀化市 |
1713 |
24 |
4.3 |
娄底市 |
2094 |
34 |
5.3 |
湘西自治州 |
672 |
14 |
1.7 |
从全州1-5月新增入库的单位情况看,共新纳入统计范畴“四上”单位共14家。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4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无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最多,占新增的50%,规模以上服务业占新增的28.6%。按县市区分:吉首市1家、泸溪县3家、凤凰县3家、花垣县1家、保靖县3家、湘西经开区3家、古丈县,永顺县和龙山县无新增。
2019年1-5月湘西州新增“四上”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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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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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单位 |
其中 |
规模以上工业 |
有资质的建筑业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 |
全 州 |
14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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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 |
吉首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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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泸溪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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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凤凰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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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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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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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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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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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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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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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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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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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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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经开区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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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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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总量偏少,新增企业不足。近几年我州“四上”企业数虽逐年增加,但增长缓慢,截止5月我州四上企业总数672家,比去年同期多了36家,仅增长5.7%,从全省总量看,我州“四上”企业数居全省第13位,仅略多于张家界市,远远少于怀化、永州、邵阳等周边市州。从新增个数看,1-5月新增企业个数在全省排末位。但周边市州新增“四上”企业远远快于我州,其中邵阳市1-5月新增143家,永州新增80家,怀化和张家界市均新增24家,我州仅14家,说明我州项目落地慢、企业入库增长依然乏力,而其他地市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势头强劲。
(二)企业规模偏小。从规模工业看,60-70%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主营业务收入平均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3.5%。服务业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2%。房地产企业年平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0.7%,说明我州“四上”企业产生效益过程长,盈利水平与做大做强能力弱,企业经济总量偏小。
(三)企业培育不够。工业方面,近年来主要是抓整合、调结构、促转型,整合提升传统产业,传统企业淘汰退出的较多,而培育和引进新兴企业不足,从数量上看,近年退出企业较多,缺乏企业增量,影响工业增速。建筑业和房地产方面,本地注册、达到资质等级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较少,有近八成以上的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来自州外、注册州外,大部分业务由州外企业承建,按注册地统计原则,无法统计到我州。服务业方面,达到规模的批零住餐法人企业不多,本地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不足,其他服务业规模不大,各行业发展关联度不高,规模化效益不明显。政策引导方面,缺乏激励机制和强有力的措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重视支持不够、办法不多。
(四)入规意愿不高。部分达到入规标准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怕入规后税赋增加、工作任务增加,不愿申报入规或不主动申报入规,“小升规”、“个转企”动力不足,甚至还有部分原入规企业为规避税收转为个体户。部分县市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四上”企业影响区域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挖掘和培育“准四上”企业不够,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缺少调查,宣传力度不够,鼓励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不高,职能作用未能完全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入规培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真正认识到只有“四上”企业数量增多了、规模做大了,经济持续发展才有支撑点,经济总量才会增大、增速才会提高,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任务,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主要动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四上”企业扩总量、提规模、调结构、提效益。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县市区要紧盯年度目标、划好时间节点、强化职责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倒排工期,抢抓新增企业申报进度,全力推进“四上”新增单位入库工作。
(二)健全机制,加强入库服务。 健全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各级“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发改、工信、商务、住建、房产等部门要加强对“准四上”企业的指导服务和动态管理。明确“四上”企业培育发展目标任务,将“四上”企业培育列入对各县市区、州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四上”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大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继续坚持“三联”制度,进一步落实跟踪帮扶责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四上”企业发展。要按照主管部门职能定位,明确任务和强化考核。发改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经信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交通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同时,统计部门做好对申报纳入企业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做好企业申报纳入相关资料的提供认证等配合工作。
(三)产业引领,加大招商力度。全州应围绕锰、锌矿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按照“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原则,引进产业链向园区集聚,推动企业集群、产业集聚、技术集成培育产业集群,壮大实体经济规模。加快推进铝、钒、钾、镁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着力打造新材料、新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入园,坚持把优化产业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为引领,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以湘西厚重的文化,整合、完善民族工业品生产,建立规范有序、完整的旅游产品市场,真正实现我州的文化产业变成实体产业的飞跃。抓好已经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财税金融、土地、引资奖励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三大新兴产业,突出重庆、深圳、福建三大产业转出地,强化地区合作,积极探索社会化招商,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成效,扩宽“四上”单位来源渠道,重点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四)压实责任,强化规范申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19年4月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及部门从严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四上”企业预入库和实地督查核实工作,要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规范申报力度。做好“四上”企业入规申报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申报意愿,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入规申报的业务指导,提高申报通过率,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