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9年度监测报告
2019年,是实施《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第四年。在湘西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规划的具体实施,充分整合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有效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妇女事业发展的整体环境
“十三五”期间,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542”发展思路,聚焦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州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经济稳定增长。2019年,全州生产总值突破700亿元,达到705.71亿元,百亿增量时间缩短为2年。产业结构由以往的工业、农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4.8﹕33.9﹕51.3调整为2019年的13.4﹕28.1﹕58.5,服务业对GDP贡献达69.9%,全州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以上, “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更加明显。消费转型升级加快,吃穿等基本生活型消费向生活享受型消费转变,汽车类消费是2015年的1.7倍;农村消费占比由2015年的24.6%提至25.8%。
(二)民生持续改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州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十项工程”,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农村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66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7万人,累计脱贫64.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的31.9%下降到2019年的0.65%,平均每年降低5.2个百分点。花垣十八洞村精准扶贫路子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湘西已进入减贫人口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群众增收最快的时期。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9267元增加到2019年的26756元,年均增长8.6%;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6648元增加到2019年的10046元,年均增长10.9%。
(三)财政支出加大。2019年,全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0.59亿元,较2016年增加17.8亿元,增长41.6% ,年均增长12.3%;全州公共财政教育支出59.46亿元,较2016年增加13.9亿元,增长30.5%,年均增长9.29%;医疗卫生支出37.93亿元,较2016年增加12.1亿元,增长47.1%,年均增长13.7%。
二、《规划》各领域实施进展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规划》实施以来,全州妇女充分享受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生活水平获得较大提高;卫生、教育、经济、参政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男女性别差距正逐步缩小,性别歧视问题逐渐减少;妇女事业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妇女权益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维护;妇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充当重要的角色。
(一)妇女与健康
1.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19年,全州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州本级、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泸溪县在原址重建;吉首、凤凰、花垣、永顺、龙山五个县市经评审定级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实现州、县市均有1所公益性的、独立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其中二级妇幼保健院8所占80%。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能力,两个“中心”实现全覆盖。
2.妇女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不断扩大,确诊“两癌”妇女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妇女可以享受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2016年、2017年、2019年,全州分别为53518、43811、36880名适龄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了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有力保障了妇女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全州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为94.04%,达到规划目标,比2016年提高24.6个百分点。通过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2019年,全州孕产妇梅毒、艾滋病、乙肝病检测率均为104.9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分别为100%、96.97%、99.81%,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16年以来逐年上升,到2019年达到91.86%。孕妇产前检查率自2016年以来均保持在93%以上,2019年达到95.9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16-2019年均保持在99.8%以上,2019年达到99.92%。积极组织实施母婴安全保障措施,通过落实基层早孕建册、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实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等举措,孕产妇死亡率由2016年的23.27/10万下降到3.84/10万,实现《规划》目标。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基础地位。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2011-2020年)》和《湘西自治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明确了全州学前教育近期与中期发展目标。2019年,全州共有幼儿园655所,在园教职工8814人,其中专任教师4465人;女童在园幼儿数10.01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从2016年的73.2%提高至2019年的86.5%,实现《规划》目标。
2.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全州全面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了覆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大学教育的贫困生资助机制,狠抓教育资助,就读保障机制逐步健全。2019年,全州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205所,在校生32.46万人,其中女生15.4万人,占比47.6%。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女生小学巩固率(6年)、女生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达到99.5%、99.5%、99.4%,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1.3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义务教育的权力。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6年的96.3%提高到97.3%,达到《规划》目标。
3.女生高中教育普及率提升。2019年,全州共有13所高级中学,高中阶段在校生7.79万人,其中女生4万人,占比51.3%;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全州共有28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2.81万人,其中女生1.17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41.8%。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大幅提高。全州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人数呈增长态势,女性学历层次不断提高。2019年,全州共有高等教育3所,在校生5.25万人,其中女生3.4万人,占比64.8%,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6.7%,比2016年提高11.9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
5.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数量增加。5年来,全州各级科技部门联合人社部门,落实和完善性别保护政策,组织各类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创业培训共23.15万人次,其中培训妇女9.16万人次,占总培训人数比例达到39.6%,提高了初、中、高级技术劳动者中女性比例,提升了妇女整体职业技能水平。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就业比例基本稳定。全州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等形势,为广大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服务、创造平台, 2019年,全州就业人员200.68万人,其中女性87.83万人,占比43.77%,比2016年新增女性就业13.98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6.68万人,其中女性7.29万人,占比43.71%,比2016年新增1.38万人,达到占比30%的规划目标。在企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占比为40%,比2016年提升了5.2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
2.助力农村妇女脱贫发展。近年来,湘西州人社部门与妇联、文旅等部门共同建设巾帼就业扶贫车间,针对农村妇女特点,多种途径、灵活多样的开展了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助力贫因妇女脱贫。先后举办育婴师(月嫂)、家政服务、苗绣、手工编织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了妇女市场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通过举办巾帼创业大赛、巾帼民间工艺大赛和建设巾帼就业扶贫车间等方式,多种途径、灵活多样的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助力贫因妇女脱贫,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仅2019年,全州通过文创产业带动妇女就业5000多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稳步提高。全州高度重视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女性参与人大、政协的决策与管理工作。2019年,全州338名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115人,占人大代表总数的34.0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州335名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91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7.16%,比上年提高0.38个百分点,保证了女性民主参与决策和管理。
2.女干部配备率保持增长。2019年,州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达到100%;县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均达到100%。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4.35%、43.87%,与上年相比分别为持平、提高0.67个百分点。州、县市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00%、25%,与上年相比分别为持平、提高12.5个百分点。州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8.38%、11.51%,分别比上年提高0.38个百分点、0.34个百分点。
3. 女性参与基层管理保持稳定。在社区建设、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环境整治等方面,全省妇女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9年,村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为34.46%,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4.79%,居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为50%,与上年持平,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妇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权利,不断扩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各项社保待遇全面落实,保障了广大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比分别为38.39%、47.51%;全州妇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比分别为55%、32.08%;农村妇女参加新农保比例达80%,60岁以上农村妇女享受基本养老金实现全覆盖。2019年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为为65.6%,距《规划》目标的85%相差19.4个百分点。
2. 妇女生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州积极推进生育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权益。2019年,全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3.23万人,其中女性5.85万人,较上年增加0.24万人,占比达到44.2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就业女性的生育权益得到保障。
3. 妇女生活保障得到有效加强。2016年以来,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维护妇女权益。城乡低保推进“分类施保”,对残疾、年老、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予以重点倾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单亲家庭、怀孕哺乳妇女、学龄前儿童等给予适当照顾,对重度残疾人实施单人保,切实解决低保家庭的特殊困难。2019年,全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4万人,其中:妇女1.72万人,较上年减少0.31万人,占比为47.25%。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64万人,其中:妇女7.35万人,较上年减少0.06万人,占比为46.99%。
(六)妇女与环境
全州各级坚持把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加强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强完善城市配套功能为重点,城乡妇女生活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19年,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为100%、95.05%,分别比2016年提高3.13及5.02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8.29%,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73%,分别比2016年提高13.19个百分点和13.93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
(七)妇女与法律
全州各级高度重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全力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坚决维护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效控制了侵害妇女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生活环境。2019年,全州建有家暴临时庇护机构9个,受救助(庇护)所救助的人次数为13人次。全州共破获强奸案件7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30起,妇女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规划》实施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全州妇女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监测评估上看,指标进展良好,较少部分量化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还需要加强。但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全州妇女事业发展并不均衡。在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措施的同时,要集中突破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均衡发展,如期完成《规划》目标。
(一)女性受教育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通过对《规划》实施监测数据表明,虽然全州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妇女与教育领域大部分指标达到了《规划》目标,但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目前未达到《规划》中规定10.5年的目标,相关部门应予以关注。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还有待提高。2019年,全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02%,较上年降低0.22个百分点,没有达到《规划》中规定的“逐渐增加”目标。
(三)妇女社会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全州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仅65.6%,距《规划》目标85%仍差距19.4个百分点,实现难度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1.82万人,其中女性120.98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3.96万人、1.04万人,未达到《规划》中规定的“逐年增加”目标要求。
(四)妇女生活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在妇女与环境领域的各项量化指标中,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54.79%,距《规划》目标75%仍差距20.21个百分点,实现难度大。同时,全州州级、县级妇女活动中心个数目前为0,未达到《规划》目标。
(五)妇女权益保护环节较为薄弱。全州各级各部门虽致力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2019年全州破获强奸案件数7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30起,分别比上年增加17起、26起。同时,妇女婚姻家庭领域问题增多,特别是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仍需加强。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女性受教育机会实现男女均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大对贫困家庭女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农村地区男女童不因为贫困而辍学,扩大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女学生和残疾女生的资助面,让家庭贫困的女学生有条件接受高等教育。同时,除了在义务教育、初等教育中增加女性受教育机会之外,还要在高等教育中予以体现,促使女性在教育中、教育后平等的获得创造发展和成才的机会,有效拓宽女性在教育后平等参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途径。
(二)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始终把培养和使用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干部参政议政能力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大妇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选拔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到基层、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使全州妇女干部在总体数量、整体素质、文化结构等方面得到明显提高和改善。
(三)加大力度完善妇女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衔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坚持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相结合,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妇女切实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项目,切实为困难妇女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改善优化城乡妇女生活环境。将农村卫生厕所的推广和普及作为全州公共卫生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农村基层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深农民对改厕的全面认识,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厕所革命”。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农村改厕改水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同时加快妇女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在家庭德育建设、妇女维权、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打造妇女活动阵地。
(五)加强维护妇女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侵犯妇女人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将拐卖、强奸、虐待、猥亵等侵犯妇女合法权利的案件作为侦破重点,降低强奸、拐卖妇女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遏制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空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妇女在社会福利、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控制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不断促进性别平等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