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州农业农村投资快速增长
今年以来,湘西州紧扣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政策和工作要求,全州上下立足政治优势和自身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涉农项目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旅观光体验等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推进有力,全州涉农投资实现快速增长。
一、主要特点
(一)涉农投资大幅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州涉农领域投资14.9亿元,增长46.6%,快于全部投资36.3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业投资6.1亿元,增长54.7%;二产业涉农投资3.9亿元,增长1倍;三产涉农投资4.9亿元,增长13.9%
(二)现代农业投资来势好。今年以来,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养殖、茶叶油茶种植、中药材种植等领域投资持续有力推进。上半年,全州农业投资3亿元,增长1.2倍,畜牧业投资3亿元,增长25.5%。截止6月底,全州共有农业投资在库项目13个,畜牧业养殖项目18个。其中,吉首市智慧农业博览园一期项目、凤凰吉信镇大桥村GP4000繁殖场项目、凤凰油茶产业建设项目、凤凰石斛与名族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项目、花垣数字樱桃(车厘子)产业示范园项目、花垣县10万头湘西黑猪标准化养殖与6万头湘西黑猪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龙山天翰牧业生太养殖建设项目等投资规模较大,推进较快,市场反映较好,项目建成后,将对地方经济增长有较大贡献。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推进快。近年来,全州上下立足茶叶、油茶等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产品提质升级,着力实施产业技术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特色产品附加价值,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上半年,全州涉农加工制造投资快速推进,其中,食品制造业投资增长3.2倍,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增长2.7倍。花垣县《湘西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双创”科技孵化基地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永顺县武陵山区现代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区项目、永顺县农产品种养供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花垣、古丈多个有机肥生产等项目在市场主体孵化,产业延伸方面突破引领。
(四)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旅观光项目持续推进。湘西州作为精准扶贫首倡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农村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在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进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是重点投资方向,乡村道路提质改造、农村供水、人居环境政治、农旅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持续推进。上半年,全州涉农基础设施投3.4亿元,增长6.3%;农旅观光项目投资0.6亿元,增长2.5倍。
二、存在问题
(一)涉农投资规模整体偏小。上半年,全州涉农投资总量占全部投资比重8.4%,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高1.3个百分点,投资规模有所提升。整体来看,在乡村振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背景下,全州涉农投资总量比重明显偏低,全州7县市将承接现代农业作为产业转移的重点产业,同时,我州乡村振兴以三农建设为重要支点,投资潜力亟待发掘。
(二)涉农配套产业建设不足。近年来,湘西州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运输运力大幅提升,货物周转时效提高,但在物流仓储领域的投入起步较晚,可供有效保障不足,生鲜农产品产销瓶颈无法有效打破,市场主体竞争力难以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备受考验。
(三)涉农种养加工项目同质化。从全州涉农投资项目主要构成来看,农业主要以茶叶、油茶种植加工为主,畜牧业生猪、黄牛养殖加工为主。现阶段看来,除茶叶外,其余产业无品牌优势,整体附加价值不高,受供应时节、价格等因数制约较大,投入产出比例低,市场竞争力不足,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难度较大。
三、意见建议
(一)抓住政策机遇,做大涉农投资规模。切实增强抓好项目策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谋项目、抓项目、建项目摆在突出位置,抢国家抓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机遇期”“窗口期”,吃准政策、找准方向、精准突破,积极策划一批涉农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加快推动项目建设,为全州做大做强涉农经济蓄力。
(二)加大涉农配套产业建设。鼓励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超低温贮运、气调贮藏库等设施,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物流中心、直销配送中心、电商交易中心,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分销能力。创新发展农商直供、预制菜肴、餐饮外卖、冷链配送、自营门店、商超专柜、团餐服务、在线销售、场景销售等业态,开发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
(三)抓好品牌培育,整合壮大去同质化。一是提升品牌农产品品质,推进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加强质量建设是顺应消费升级要求、提升涉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而标准化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重要手段。二是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引导支持县级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申请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公用品牌。三是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鼓励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资源,打造优势品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品牌共享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