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度统计监测报告

《湘西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度统计监测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7 字体大小:

2021年是《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实施的起步年份。一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推进《妇女发展规划》全面达标为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妇女事业与全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州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

(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全州GDP总量达792.11亿元,是2015年的1.6倍,年增量由十三五时期的50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70亿元,人均GDP2015年的2增加至20213.2。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全州地方财政收入70.27亿元,增长9%财政增收得益于经济增长较快和实体经济效益改善,全州税收收入增长8.9%,与财政收入,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二)民生改善成效显著。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改善民生,累计完成民生支出237.5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66.34%。突出办好民生实事,省定10件、州定25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9万人,新增学位3.13万个,12所芙蓉学校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2021年,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4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32元,增长9.7%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41,比2020年下降0.07,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增强。

(三)城乡面貌改善明显。坚决扛牢首倡地政治责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争取到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7亿元,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乡风文明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更加殷实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品位提升,全州城镇人口达到127.7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1.57%。全州城市污水处理率95.7%,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7%,提高0.1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3平方米,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525套,老旧小区改造25694户。张吉怀高铁建成通车,标志着湘西州全面融入全国高铁网,昂首迈入高铁时代。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全州持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累计投入医疗卫生费用38.44亿元,为全州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提供充分保障。

1.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全州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比例为66.67%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达到63%,确保每个村都有1名村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者。

2.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提高。组织实施母婴安全保障措施,全州建成危重孕产妇救助中心9个,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从2020年的99.15%提升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自2020年的94.97%提升到95.13%,孕产妇死亡率从上年的8.64/10万下降至4.63/10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到100%,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

3.妇女疾病防控面扩大。不断扩大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从上年的70%提升至2021年的80%,提高10个百分点,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103.7%通过建立并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全州孕产妇艾滋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乙肝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100%。

(二)妇女教育事业稳步推进。2021,全州大力推进教育强州建设,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59.9亿元,同比增长0.6%。不断加大保障女性受教育的各项措施,妇女教育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保持稳定,女性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全州在园女童占比为47.5%,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100%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5%,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52.9%;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州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4年,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从上年的0.68%下降至0.61%

(三)妇女参与经济更加充分。2021年,全州上下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妇女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不断增长,妇女就业结构得到优化,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5.1%,基本保持稳定。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州公有经济企业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获得者比例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0%;事业单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七级以上比例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40.1%。着力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全州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5%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能力增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展,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2021年,全州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视发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1.女性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全州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大基层女党员发展力度,积极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2021年,全州中国共产党女性党员比例达到25.73%;州党代会女性代表比例达到29.2%,县市党代会女性代表比例达到28.67%

2. 女干部参政议政比例提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把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女性干部队伍不断壮大。2021年,全州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占代表总数比例31.7%;州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占委员总数比例34%;州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已达到100%。州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7.06%,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2.49%。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8.4%,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7%。

(五)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全州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满足不同妇女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与发展需求,有效激发妇女发展活力,提高妇女社会贡献力和社会地位。

1.妇女社会福利受益面扩大。全州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与社会保障功能显著提升,全州各类妇女群体普遍受益。2021,全州城镇妇女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比分别为47.59%45.64%48.24%;全州妇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比分别为40.11%32.57%

2.妇女生活保障得到加强。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维护妇女权益。2021年,全州城乡低保保障人数中女性8万人;特困人员保障女性人数0.18万人;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516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长迅速,由2020年的323个增加到854个。

(六)妇女家庭、生存环境更加优化。全州积极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21年,全州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达到100%,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次数776次。妇女生活的自然环境持续优化,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特别是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自来水普及率为87.41%,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到73%,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升到97.9%

(七)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州各级全力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坚决维护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效控制了侵害妇女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生活环境。2021年,全州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起,破获强奸案件3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21起;全州获得法律援助的女性人数386人,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105人,妇女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女性受教育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通过统计监测,《两个规划》实施监测数据表明,虽然全州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但我州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离目标相差2个百分点,较上年仅提高0.2个百分点;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离规划目标差3个点,比上年仅提高0.2个百分点。

(二)女性就业和再就业仍需进一步改善。当前劳动力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女性劳动者素质与岗位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女性就业难度依然较大。2021年,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45.1%,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全州公有经济企业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获得者比例为30%《规划》目标4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2021年,州级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为31.7%,较上年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7.06%,较上年相比下降17.35个百分点。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升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女性特别是边远山区女性、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进一步加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尤其是女性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持高等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的均衡,在学科发展和学科选择上消除性别差,提升女性在学科选择上的自主性。多渠道、多形式为经济困难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二)积极完善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妇女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的职业教育培训,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妇女群体的特点,举办适合女性的家政、电商、传统手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讲座,帮助妇女提升职业综合素质。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特别要解决实施生育政策带来的女性就业压力,做好妇女就业保护工作,加强对性别歧视严重的行业或者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利违法行为的企业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行业中的性别歧视,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待遇,提升妇女经济参与率与贡献率。

(三)保障女性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进一步广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意义,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妇女参政的认识。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妇女的参政,在村支两委换届时,将女性进村支两委比例作为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农村妇女在换届选举中的适当比例。二是加强对女性干部的教育培训。面向女性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竞争能力,确保女性在管理层的权益。三是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女性成员,继续完善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通过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基层任职,适当增加选调生、大学生村主任中的女性比例,建立女性人才库,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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