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西州妇女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2022年湘西州妇女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23-12-18 字体大小:

2022年,是实施《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规划》)的第二年。一年来,全州上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要求,以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抓手,全面推动全州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基本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幼服务体系建设保持稳定。全州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与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比例均为62.5%,与上年持平。全州有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9个,保证了每个村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者人数至少1人。

2.母婴安全有保障。全州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32%,比上年提高1.19个百分点。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继续报持在100%,孕产妇死亡率5.44/10万。

3.妇女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全州婚前医学检查率86.91%,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人群筛查率均达到103.65%,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100%,孕产妇梅毒、艾滋病、乙肝病检测率分别为98.63%、98.64%、98.63%。其中,宫颈癌患病治疗率90%,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协调发展。全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1.3%,比上年提升3.3个百分点;在园女童4.27万人,占在园儿童总人数46.6%;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均达到100%,性别差为0。

2.女生接受高中教育取得突破。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01%,比上年增长1.51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2.81万人,占比52.7%。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从业人员比例稳步提升。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46.1%,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2.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力度逐年加强。全州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95%,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也得到逐年提高。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湘西州积极推动和支持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相对稳定,水平提高。

1.积极参政议政的女性代表比例稳定。全州中国共产党女性党员比例为25.6%,州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分别为29.16%、31.7%,均与上年基本持平。县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分别为26.19%、33.5%,党代会女性代表比例比上年减少2.48个百分点,人大代表女性代表与上年持平。州级政协委员女性委员为34.0%,与上年持平;县级政协委员女性委员比例为21.0%,比上年提升了3.0个百分点。

2.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得到提高。州、县、市党委领导班子和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其中,州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6.7%,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州、县、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4.7%、14.03%,比上年分别提高2.94、1.36个百分点。社会组织中女性负责人比例为20.0%,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妇女生育、医疗保障得到加强。全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4.6万人,其中女性6.76万人,比上年增加0.37万人,占比46.3%,所占比重比上年提升0.66个百分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27.5万人,占比48.44%,比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

2.养老服务措施增加。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86.77万人,其中女性有90.5万人,占比48.46%。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快速增长,有1078个,比上年增加224个,增长126.22%。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家庭指导站点建设稳定发展。全州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100%,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705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11个,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31个。

(七)妇女与环境

生活环境品质持续提升。全州地级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22%,比上年增长2.8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2.51%,比上年增长9.51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已全部达标。

(八)妇女与法律

1.女性安全保障不断加强。全州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9件,比上年增加8件。法律援助机构全年为女性提供法律援助527人次,比上年增加141人次。得到司法救助的女性100人。女性安全保障得到不断加强。

2.针对女性的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全年破获强奸案件35起,比上年增加4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比上年减少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29起,比上年增加8起,有力地保障了女性合法权益。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接受职业教育规模缩减

据调查显示,2022年,全州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女生所占比例与上年比,不增反降,其中,全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2.8%,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8.2%,分别比上年减少2.0、3.3个百分点,女性接受职业教育规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妇幼保健工作发展需进一步增强

《妇女发展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二级标准。”但目前全州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比例仅为62.5%,距离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全州妇幼保健工作发展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妇女参与决策的水平有待提高

全州县级党代会女性代表比例为26.19%,比上年下降2.48个百分点;县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5.52%,同比下降5.17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由12.5%降低到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4.1%,同比下降2.96个百分点;县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3.79%,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7.1%,社区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22.1%,均未达到《妇女发展规划》中50%和45%的目标。

三、对策建议

(一)继续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

第一,要继续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措施,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等政策,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第二,要继续完善相关资助政策,为失业妇女、生活困难妇女、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条件。第三,要继续结合少数民族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的对少数民族妇女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继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州、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第二,要建立妇幼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重点要加强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等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三,要继续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三)继续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第一,要继续积极推动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从基础抓起,扩大女干部后备来源,对有潜力的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纳入视野。第二,要面向女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女干部参与决策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要建立性别比例政策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女性参与民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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