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西自治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湘西自治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17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发20152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州发20153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统计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州政办发〔201030号文件,明确州统计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州及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州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州及县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州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州情州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州情州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州情州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州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九)协助地方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州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州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州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和州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十)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十一)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经济统计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

截止20161231日,本局经州编委核定的在职编制人数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6人(政府机关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财政补助人员11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38人(政府机关人员16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财政补助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2.部门支出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97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99万元,其他收入19.2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9.41万元。全年总支出742.05万元(基本支出519.99万元,项目支出22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64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是统计改革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全州统计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狠抓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改革创新管理,扎实推进现代服务型统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加强基层基础,确保数据精准。一是强化部门联合联统,建立了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一把手”沟通协调机制、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激励机制。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立了州局领导联系9县市区统计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县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制度建设、业务管理、条件保障,确保全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全面达标验收。抓好村(社区)统计,努力稳定统计队伍,切实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规范联网直报企业和重点企业统计工作,经常性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及时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督促企业如实填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加强名录库建设管理。健全名录库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了州普查中心,落实了专人抓管理维护。加强“四上企业”申报指导,指导督促达到规模的新开工(投产)、新成长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及时申报入统。帮助企业和单位规范完善申报资料。加强部门联合,定期到部门获取部门行政记录,对名录库进行维护更新。五是强化数据质量评估。进一步健全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联网直报企业实现即报即审、核查反馈,对专业之间数据实行认真组织内部联审、相互验证,及时开展数据联审评估和核查。加强部门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匹配性联审,对重要数据开展分析监测预警。建立了联网直报企业联系人制度,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工作,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狠抓数据质量专项整治,开展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统计数据质量“回头看”,全面排查统计数据质量隐患,扎实抓好清理整治和问题整改,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分析研判,确保服务精准。一是扎实做好统计分析。加强统计科研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新”统计发展等15个重要课题研究,加大统计科研和重大课题申报力度。二是组织实施各项统计监测考核,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功能。三是统计服务产品提质、扩容和创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湘西统计”工程,完善内外网平台、微信平台,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新开发了《统计信息》、《数据快报》、《数字湘西》、《湘西统计》微信平台、短信快讯平台等统计服务产品。四是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主动参与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积极参与了州绩效考核管理、州政府目标管理、州重点项目考核管理、全面小康监测、贫困监测、为民办实事考核、各类民意调查等考核评价工作。主动为部门服务,积极与州直部门沟通衔接,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帮助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信息共享、合作共赢。主动为公众服务,把指标发布、数据解读和统计科普有机结合,在门户网站将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等统计产品及时公布,及时答复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有关统计问题,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主动为基层服务,加强对县市、乡镇、企业的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湘西统计”工程,启动了州联网直报指挥中心建设。五是政务服务依法公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公布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的流程表和流程图,并全部在省电子监察系统上网运行,在州政务中心设立了临时窗口。

(三)加强制度创新,确保改革精准。一是努力确保统计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多次深入县市开展统计机构改革调研,加强与县市统计局领导班子、统计工作人员的思想交流沟通。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衔接,实行统计工作相对独立开展和机构相对独立运行。二是深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核算、投资、能源、贸易、服务业等领域方法制度创新。开展了投资统计方法制度研究与探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加强对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调度和入库管理。抓好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建立服务业部门统计工作会商制度,构建大服务业统计体系。继续抓好能源统计改革。组织旅游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开展旅游业增加值试算。探索建立“三新”统计调查体系和全口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三是创新指导协调机制。完善州统计局领导联系县市区统计工作制度。建立联系联网直报企业、重点企业制度,探索建立协统员制度,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四是开展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借助网格化手段和信息平台,开展乡镇、社区统计合作,收集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人口和人力资源信息,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实现统计精细化管理。

(四)加强依法治统,确保执法精准。一是统计法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二是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统计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实施统计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制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五)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发力精准。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三分之一”工作法。二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推行全员全过程工作预安销号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标准,严格实行绩酬挂钩。三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强化统计教育培训。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7421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2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因素,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同时我州财政较困难,很大一部分财政资金靠上级补助,致使部分支出在年初不能纳入预算。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对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结果与实际有差异。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

1)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本单位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本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

①职人员控制率(3分):本单位2016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38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40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5%,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2016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41万元,而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50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18%<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4分。

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5分):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89.41万元,年初预算534.2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423.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64万元,其中:联网直报中心建设经费120万元由于项目未实施经费结转至2017年,农业普查由于项目未完成故结转经费69.9万元。剔除此二项客观因素造成的结转和结余,本单位实际结转和结余为134.74万元,则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87.14%,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预算控制率(5分):本单位年初预算为534.24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423.75万元,剔除以下因素形成的追加数315万元:⑴全国农业普查经费160万元是列入州财政预算内;⑵联网直报中心建设经费120万元是在预算上报后根据省统计局相关要求向州财政申请的追加经费;⑶上级追加经费35万元,是不纳入单位年初预算的。调整后的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20.3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4分。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2016年度本单位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36.0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73.60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48.93%<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9.79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9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48.27%<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本单位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60万元,2016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8.8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64.67%,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但考虑本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均是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完备,因此对该项指标评分为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本单位2016年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了预算信息;单位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产出。

1)职责履行(8分)

  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2016年度本单位各项工作均完成预期目标。因成绩突出,2016年度被评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省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州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全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全州重点项目环境服务优秀单位、全州推进新工业化服务优秀单位、全州支持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优秀单位、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全州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先进单位。在全州2016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中考核评分966.954分,被评为二等领导班子。本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0)×87.73分。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7.73分。

 2)履职效益

?社会效益(6分):本单位2016年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改革创新管理,扎实推进现代服务型统计建设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行政效能6分):本单位2016年度不断改进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行政效率较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60份(本单位员工20份、服务对象20份、社会公众2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为99.63%。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四、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2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73分,总绩效为90.73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优 ”。

2、存在绩效问题

(1)我单位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是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的,但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还有一些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事先无法控制,如部门临时委托的调查等,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2)预算完成率不高,年末预算完成率仅为87.14%,其原因部分是因预算资金年底才到账,单位来不及使用造成结转和结余。

3)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率仅为采购预算数的64.67%

   五、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本单位通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看到: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2016年度本部门预算完成率为87.14%,预算资金的支付有待进一步加快。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2.建议

1)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3)加快预算执行力度,以减少存量资金。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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