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出台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全州及各县市服务业发展水平,湘西州统计局近日制定了《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办法》适用于湘西州统计局制定的《湘西自治州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所设置的年报和定报统计指标,评估内容
主要是分县市规模以上其他盈利性服务业增长速度。
《办法》规定了数据评估的方法及步骤:一是确定评估的参照指标:分别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个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个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二是设定权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个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个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分别设置权重为10%、10%、10%、20%、20%、20%,另外10%由州统计局根据省局查询、返回数据情况及全州总体情况、各县市数据质量等进行宏观把控。三是确定各县市规模以上其他盈利性服务业增长速度:以省局反馈我州规模以上其他盈利性服务业增长速度为基准,评估确定各县市规模以上其他盈利性服务业增长速度。
《湘西州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是全州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操作指南,《办法》的出台使全州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全过程中有规则可依,有程序可循,评估全过程和评估结果可追溯、可核查,将进一步推进湘西州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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