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04
  • 文号:州统〔2022〕4 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统计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2-03-08
  • 签署日期:2022-03-08
  • 登记日期:2022-03-08
  • 发文日期:2022-03-08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湘西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3-08 字体大小:

    2021 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文件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发展,不断强化防惩责任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纵深。现将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统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共 4 次,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及时由执法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年初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年中召开全州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并讲话,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县市统计局分管负责人、法规人员参加。局主要负责人为州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讲授统计法治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阐述我州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主要举措。强调统计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抓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意识,为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将学法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多次组织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等重要文件。

二、2021 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制定《<落实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力行立改十条措施的工作方案>(送审稿)》,制定州统计局《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十条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对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再细化、再具体、再明确,坚决把省统计局关于《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抓实抓细。二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州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公布完善权责清单,积极做好行政事项清理发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等工作,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落实完成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州人大、州推进办、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优化办、州信用办布置的各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政府及部门涉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总结提交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和七五普法总结报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州委政府印发《湘西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州办发电〔2021〕39 号)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州统计局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制度》、《源头数据管控制度》、《湘西州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湘西州统计领域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为深入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二是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21 年对 17 个执法检查单位的处理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四)健全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湘西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严格监管统计机构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和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制度,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来人、来电、来访“跑数要数”等违规干预统计行为的,全程如实记录,按季上报省统计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目前,全州 18人持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行政执法证。州统计局建立执法人才管理库,2021 年组织 1 次持证人员执法规程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进党校,抓关键少数。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知晓度,提升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行动自觉性。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奇华于 4 月 13日在州委党校主题班辅导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统计宣讲团于 4 月 25 日在凤凰县委党校、5 月 7 日在古丈县委党校、6 月 9日在泸溪县委党校、6 月 16 日在保靖县委党校、9 月 22 日在花垣县委党校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学习宣讲。二是统计抓专业人。坚持专业年报会议上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放松,深入细致学习法律、中央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解读条款,帮助专业统计人员学懂弄通各项规定,将书上法律文件条款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培养专业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增强专业人员依法统计的行动自觉。三是编印学习资料。梳理统计法律法规、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编印《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部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应知应会》100 册,免费发放给州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领导,方便随时学随地学。四是执法普法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督检查现场搞普法,送《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学习资料,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读重要法律条款,帮助基层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六)突出重点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执法检查不放松。结合全年工作要点、重点,制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方案,—5—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操作平台,全州共对 47 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本年投资完成额。经州统计执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 6 家单位给予立案查处,1家单位移交下级统计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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