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较大
一、 基本运行情况
(一)完成投资大幅下降
上半年,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16.2亿元,下降34%,降幅较一季度扩大5.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扩大64.9个百分点。其中,完成住宅投资10.2亿元,下降42%,降幅较一季度扩大26.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扩大66.1个百分点;完成商业营业用房投资3.2亿元,下降39.6%,降幅较一季度收窄8.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扩大31.2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保持较快增长
1-6月,全州商品房销售面积77.4万平方米,增长18.7%,增速较一季度回落7.7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4.7万平方米,增长4.2%,增速较一季度回落14.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全州商品房销售额30.2亿元,增长39.3%,增速较一季度月提升1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13.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为21.8亿元,增长16.0%,增速较一季度回落2.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26.7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8亿元,增长196.3%,增速较一季度提升106.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197个百分点。今年1-6月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继续保持了两位数增长,表明全州去库存力度不断加强,落实政策效应不断显现。
(三)房屋建设情况小幅增长
1-6月,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02.1万平方米,增长0.8%,增速分别较一季度和去年同期回落4.7和8.2个百分点。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75.7万平方米,下降13.3%,降幅较一季度扩大121.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扩大22个百分点。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面积29.8万平方米,增长14.2%,增速较一季度提升10.9
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43.1个百分点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需注意的问题
(一)县市投资结构分化严重
从全州各县市来看,房地产企业开发完成投资占比最高的为吉首市,占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37.9%,占比最小的泸溪县和古丈县,占比仅为1.2%和0.5%,除吉首市、花垣县、永顺县外,其余县市占比均为个位数,区域结构差距较大。从各县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来看,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共五个县正增长,吉首市、凤凰县、龙山县三个县市负增长,降幅均在60%以上,增速最高的花垣县和最低的凤凰县相差1015.5个百分点,县市间发展差距明显。
(二)土地开发欠活跃
从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类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下降,表明房地产投资开发商拿地意愿较低。1-6月,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51.2万平方米,增长30.6%,增速较一季度回落635.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待开发土地面积66.9万平方米,下降6.2%,降幅较一季度扩大104.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扩大26.1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5.9亿元,增长31.1%,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93.9个百分点。土地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源头”和先行指标,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息息相关,土地市场欠活跃,对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销售结构有所失衡
一是各种类型销售结构失衡。1-6月,全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3%,商业营业用房面积增长321.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增速远远高于住宅销售。
二是地区销售不平衡。从各县市占比来看,吉首市、凤凰县、龙山县占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较高,分别为50.4%、10.5%、17.8%,其余县市占比均为个位数,古丈县未产生销售面积。从各县市销售面积增速来看,凤凰县、花垣县、永顺县等三个县的销售面积增长速度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吉首市、泸溪县、保靖县、龙山县等四个市州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增速最高的花垣县和最低的龙山县相差586.1个百分点。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结构,加快转型
抢抓经济发展机遇,深入推动城镇化建设,坚持发展定力,持续推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作用,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提升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借力湘西州的交通、生态环境、人文优势,抢抓发展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产业等契机,加大对企业多元化投资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养老、休闲、旅游、避暑等新型地产,加快房地产投资结构转型升级。同时,提高房地产品质,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多方聚力,加强监测
关注重点项目的建设规模、周期、结构、质量。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监测、储备等工作,及时关注在建项目的资金、土地、销售等重点指标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推动房地产开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拓宽渠道,保障资金。
多渠道、多举措落实资金,保证在建项目资金投入,防范资金断裂风险,做好项目风险评估,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优质项目建设。企业也要切实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增强内源融资能力,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
(四)拓宽渠道,释放库存
因地施策,创新商品房消化渠道,继续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引导、支持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最大限度满足被征收人个性化多元化住房需求。在政策上鼓励商业用地库存向商品住宅转化;对已供应的、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以有条件允许开发企业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也有条件允许开发企业调整套型结构等,着力化解非住宅类商品房待售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