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 2025年)中期评估报告
为切实保障好妇女权益、继续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湘西州颁布实施《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自《规划》颁布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以推进妇女发展规划全面达标为主线,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今年是《规划》实施的中期时间,湘西州统计局根据《规划》监测指标数据和相关资料,对《规划》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统计监测。结果显示:两年半时间,《规划》主要目标如期实现,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了新成就,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全州妇女事业稳步推进,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十四五”以来,全州各级政府继续加大了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截止2022年底,州、县市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共有二级妇幼保健院6家,其中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3家。州、县两级卫健行政部门依托州、县人民医院建设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实现“两个中心”全覆盖。到目前,全州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与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比例均为62.45%,保证了村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者人数至少每个村1人,为全州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2.妇女疾病防控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以来,2023年的全州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和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筛查率均提升到103.65%,分别比2020年提升了9.2、2.4个百分点,“两癌”筛查率的不断提升,有力保障了妇女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到2023年,全州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检测率均为99.93%,均已实现《规划》的预定目标。
3.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以来,全州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20年的94.97%上升至2023年的96.32%,全州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个数9所,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从2020年的99.15%提高到100%,孕产妇死亡率由2020年的8.64/10万下降到2022年的5.44/10万,均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保障迅速提升。全州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1.3%普惠率达86.45%。在园女童4.27万人,占比46.6%。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吉首市、凤凰县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10所小区配建园投入使用,新增3090个学位;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认定普惠性民办园317所,形成了以公办、普惠为主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体系;有效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2.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十四五”以来,湘西州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州教通〔2022〕92号),以“三帮一”劝返复学和“送教上门”、精准资助为主要工作手段,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消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辍学现象。2023年,全州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达到100%,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100%,均实现《规划》目标,充分体现了女童平等接受各阶段义务教育的权力。
3.女生高中教育普及率得到巩固。2023年,湘西州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01%,普通高中在校女生2.81万人,占比52.8%;实现了普通高中大班额全面清零;高考质量稳中有升,本科上线率45.76%,同比增长0.78%,清北生21名、增长110%,实现逆势增长、叠加增长。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大幅提高。2023年,全州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61.4%,比2022年提升了13.2个百分点;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20年的46.8%提升到2023年的47.5%,提升了0.7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由2020年的43.4%提升到2023年的46%,提升了2.6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6年,比2020年提升了0.3年;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0.54%,比2020年下降了0.14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妇女就业技能。推进妇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2年全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五次,针对妇女的培训需求、个人学历、技能水平等情况,把培训班开进乡镇、开到村,切实方便了广大妇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了妇女的就业技能。大力开展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妇女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全州院校评价机构对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1772人,其中1697名在校学生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拿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2年,因疫情原因,按照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持续做好技能人才评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州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占比提高。《规划》实施以来,湘西州积极推动和支持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和加强。2023年全州市级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为31.7%,与2020年基本持平;县级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为33.5%,比2020年提升了0.8个百分点。2023年全州市级政协委员女性委员为34%,比2020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县级政协委员女性委员比例为21%,比2020年提升了3个百分点。全州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占比的提高,保证了女性民主参与决策和管理。
2.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提高。《规划》实施以来,湘西州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到2022年止,州级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均达到100%;县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均达到100%。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44.1%、61.54%,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20.31个百分点、提升11.77个百分点。州、县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4.7%、14.03%。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8.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11%,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7.1%,社区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22.1%,社会组织中女性负责人比例20%。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加强。《规划》实施以来,全州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保障了广大女职工的基本利益。2023年,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的女性人数为90.47万人,占比48.5%;全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占比为34.33%,比2020年提升2.82个百分点。
2.妇女生育、医疗保障得到加强。2022年,全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4.6万人,其中女性6.76万人,较2020年增加0.67万人,占比达到48.4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27.5万人,占比48.44%,比2020年提升0.3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女性的生育、医疗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3.养老服务设施快速增长。到2022年止,全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1078个,比2021年增加224个,增长126.22%,比2020年增加755个,增长3.3倍。
(六)妇女与环境
生活环境品质不断提升。随着湘西州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改善,地级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特别是农村生活环境的明显改善不容忽视,2022年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0.22%,比2020年提升4.26个百分点;2023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17%,比2020年提升23.17个百分点;2021年全州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升到97.9%,比2020年提升7.8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法律
女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援助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规划》实施以来,全州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环境日渐向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维护。到2023年5月31日止,全州共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7起,破获强奸妇女案件数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15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1起,获得法律援助的女性人数131人,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7人,妇女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受教育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监测数据表明,2023年,虽然全州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但我州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离目标还相差0.45个百分点,与上年持平,比2020年提升1.71个百分点;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离规划目标还差2.5个百分点,与上年持平,比2020年仅提升0.7个百分点。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州级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为31.7%,较2020年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4.1%,比上年下降2.96个百分点,比2020年下降20.31个百分点。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升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持高等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的均衡,在学科发展和学科选择上消除性别差,提升女性在学科选择上的自主性。要保障女性特别是边远山区女性、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进一步加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尤其是女性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继续保障女性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一是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意义,提升公众对妇女参政的认识。二是要加强对女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