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各县市、湘西经开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函〔2020〕3号)和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湘人普办〔2020〕2号)精神,为统筹推进我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近期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各县市统计局、湘西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要主动对接县市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确保在2020年3月20日前下发人口普查文件,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级普查机构成立后,各县市人口普查办要进一步明确内设工作组、人员及职责分工,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在3月31日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
二、抓紧落实经费预算。各县市、湘西经开区要贯彻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要求,足额预算普查所需设备、普查员补贴、会议培训、资料印刷、工作用车等费用,及时上报普查经费预算。要主动向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密切跟踪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及早制定普查工作规划。各县市要根据国家、省、州工作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普查工作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和路线图,制定工作规划,确保整个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适时开展普查宣传。加强领导宣传,要将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及要求向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争取领导重视。要启动网络、微信、简报宣传,及时编写上报人口普查工作信息和简报。
五、认真学习普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熟悉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业务流程、普查内容和表式、指标解释、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宣传动员、普查员选调等内容,为普查工作培养业务骨干。
六、深入开展调研。围绕如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分村(社区)完整的人口普查登记底册,主动与公安、卫健、民政、扶贫办、疫情办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思考部门资料在人口普查中应用,撰写部门资料在人普工作中的应用调研报告,为建立人口普查登记底册做好准备。
七、加强工作交流。州人口普查办将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微信、QQ、电话等手段,加强与县市人口普查机构的沟通交流,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可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手段,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普查工作不断、不乱。各县市区要及时上报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每月14日和月末上报工作动态情况。
湘西州统计局 湘西自治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