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现状及对策
湘西州共有6个省级产业园区,其中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工业集中区。由于湘西州产业园区起步较晚,统计工作基础差、起点低,在工作中存在思想难统一、工作难落实、制度难规范的现象。湘西州统计局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一招一式抓基础、一点一滴抓规范的思路,按照省统计局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统计制度,将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纳入了统计范围。为加强园区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园区的开发进度、招商引资、发展水平、服务水平,今年湘西州对产业园区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目前,各产业园区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一、湘西州产业园区发展现状
(一)园区规模不断壮大
湘西州第一个经济开发区建立于2001年,经过11年的发展,到2012年末全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工业集中区达到6个,其中3个经济开发区,3个工业集中区。分别是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泸溪工业集中区、花垣工业集中区、保靖工业集中区。6个产业园区规划面积共35.6平方公里,到2013年上半年,实际开发面积2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7.7平方公里。园区内共有各类企业222个。其中,工业企业193个,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4家,占全州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的29.5%。园区高新技术企业24家。2013年上半年,全州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从业人员27919人,占扣除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外全州在岗职工人数的21.8%。其中工业企业期末从业人数23235人。
(二)园区产业特色逐步形成
随着园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逐步延伸,目前,全州产业园区已初步形成了矿产品加工、金属材料精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主导产业。
(三)园区规模化初步形成
2013年上半年,全州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工业集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72.7亿元,利润总额3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21.8亿元,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2.1%;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47.9亿元,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0.9%。目前,全州还没有一家百亿园区,从2012年年报数据来看,技工贸总收入前三位的分别是泸溪工业集中区、保靖工业集中区、湘西经开区,三家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分别为62.8亿元、31.8亿元、28.1亿元。2012年全州6家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50.1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技工贸总收入的0.82%;实现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136.3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0.93%。
二、湘西州产业园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统计机构初步建立
2012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对全省产业园区统计工作进行加强和规范。为摸清全州产业园区统计基础工作情况,今年4月,州统计局在分管局领导带领下,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对辖区内6个产业园区进行了走访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园区统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特别是新建的三个工业集中区由于正在筹建阶段,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不稳定。今年6月,州统计局、州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州统发【2013】59号),要求各产业园区建立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园区统计工作的领导。当前,湘西州6个产业园区全部成立了园区领导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实现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100%。湘西经开区、吉首经开区、永顺经开区的统计部门设在经济发展局,并配备了兼职统计人员。湘西经开区在吉凤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以及城乡建设环保规划局安排了统计专员,由管委会统一协调管理。泸溪工业集中区的统计工作由招商办负责、保靖工业集中区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目前5个产业园统计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1人,有4人报名参加了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园区统计制度逐步形成
按照省统计局产业园区报表制度,从今年年初,全州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纳入了省级联网直报统计范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要求,州统计局通过下发文件、多次督促、检查,目前全州有 5个产业园区实现了四级联网直报。在州统计局的要求和督促下,大部分产业园区已经初步建立了统计报表、台账、原始凭证和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了园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其中保靖工业集中区从企业入园开始,就开始建立企业统计台账,形成了企业单独台账与园区统一台账相结合的制度。
(三)基层报表收集困难,基层企业数据和部门数据存在差异
通过今年年初对产业园区统计工作调研,发现大部分园区统计数据没有基础数据来源,或者出现一个统计指标多个数据的现象。为从根本上解决园区统计数据来源不清、数出多门、数据口径不统一的现状,今年6月,在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设管处的大力支持下,州统计局针对园区统计工作出台了“两个规范”:即规范《湘西州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统计台账 》、《湘西州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企业月(季)报表》。通过“两个规范”,要求全州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建立统一的统计台帐,对在园企业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今年9月,州统计局对园区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了解到:泸溪工业集中区、花垣工业集中区、保靖工业集中区由于矿山企业整合,部分企业停产,园区台帐数据不全,基层报表制度只能在部分企业推行。同时由于部分企业停产,造成基层企业收集汇总数据与从部门收集到的数据不一致。目前湘西经开区和永顺经开区“两个规范”实施比较顺利。
(四)企业依法统计观念不强,对园区统计工作配合程度较差
今年6月,州统计局对园区企业制定了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园区将基层报表布置到企业,由企业将基层报表上报园区后由园区汇总进行联网直报。园区将基层统计报表布置到企业后,部分企业需要多次催报甚至园区亲自上门收取报表,园区收集企业基层报表存在一定困难。
(五)统计人员不稳定,给统计工作带来困难
因园区企业大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专职统计人员很少,统计人员大多数由财务或办公室人员兼职,大多是以财务或其他工作为主,以统计工作为辅,对统计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整体业务水平较低。部分企业没有配备统计人员,有的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业务不精,工作衔接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质量。
(六)部分园区统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影响了统计工作开展
通过对产业园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情况了解,湘西经开区、永顺经开区设立了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为园区统计工作日常硬件设施、人员培训等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保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给统计人员配备专门的电脑和U盘,根据统计工作需要提供经费保障,花垣工业集中区统计工作办公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但仍有部分园区因没有特定的统计工作经费,对落实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加强全州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对策
(一)要把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抓好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首要任务
2012年11月,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湘政办发【2012】107号《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省统计局、省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湘统【2012】106号文件,要求加强全省产业园区统计工作。2013年9月,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湘园区【201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以上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从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技术创新、两型建设等方面对全省产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园区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在湘西州,产业园区建立时间较短,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经验不足,机构、编制、经费、人员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园区统计的各项基础工作建设还任重道远。
(二)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做为抓好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关键
随着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产业园区统计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全面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确保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的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园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包括统计资料公布和提供、统计资料审核、统计报表签字盖章、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统计资料档案管理、统计资料交接、统计资料保密、企业报表签收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确保产业园区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三)狠抓“两个规范”贯彻落实,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灵魂,也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基础。为了摸清产业园区统计基础工作情况,今年年初由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州产业园区统计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产业园区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特别是新批准成立的几个工业集中区统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经过认真总结近几年园区统计工作经验,湘西州统计局经过认真研究、探索,针对产业园区无基础数据来源、数出多门的情况,制定出台了《湘西州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统计台账》、《湘西州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企业月(季)报表》。要求全州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建立统一的统计台帐,对在园企业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产业园区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园区统计数据来源不清、数出多门、数据口径不统一的问题。
(四)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协调制度
产业园区统计涵盖一、二、三产业 ,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相关机构或人员,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园区统计工作。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园区的资料,确保园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要强化部门统计作用,园区上报的统计数据凡涉及相关部门,必须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要确保一致。统计部门要会同园区及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相关统计数据,开展综合数据评估,确保园区统计数据真实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
湘西州产业园区建立较晚,特别是工业集中区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产业园区到基层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普遍存在。必须加强统计法宣传力度,树立统计执法理念。一是对产业园区、园区企业大力宣传《统计法》,营造以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产业园区统计工作考核体系办法,加强县市、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增强基层单位的重视程度,提高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建议依照统计法制工作计划,逐步将产业园区统计纳入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六)加强产业园区统计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统计队伍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有力保证。湘西州产业园区起步晚,人员不稳定,统计业务不熟悉,产业园区、企业的统计人员素质都急需加强。因此必须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统计的意识和业务水平。要按照《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保持统计队伍的基本稳定,以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