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州劳动工资情况

一季度全州劳动工资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5 字体大小:

  2014年一季度,我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稳中趋升,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平衡增长。

  一、城镇从业人员继续增多   

  1、经济增长推动从业人员继续增多,全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已达14.4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55%。其中,国有从业人员为11.5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75%;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为0.7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8.62%;其他单位从业人员为2.15万人,增长0.9% 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3.17万人,与上年同期增长3.05%。从不同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10.83万人,增长2.81%;城镇集体单位0.5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2.86%;其他单位1.7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62%

  

  分行业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增加居前三位的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建筑业。具体行业变化情况如下:

   

  2014年一季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数()

  同比增减(人)

  同比增速(%

 
 

    

  144921

  4975

  3.55

 

  农、林、牧、渔业

  906

  -15

  -1.63

 

  采矿业

  711

  *-13

  -1.8

 

  制造业

  6892

  -1927

  -21.85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729

  922

  15.88

 

  建筑业

  10685

  1114

  11.64

 

  批发和零售业

  3760

  -313

  -7.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23

  11

  0.26

 

  住宿和餐饮业

  1034

  -72

  -6.5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705

  27

  1.01

 

  金融业

  6940

  -339

  -4.66

 

  房地产业

  958

  157

  19.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09

  9

  0.6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

  4509

  293

  6.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52

  662

  16.1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0

  14

  21.21

 

  教育

  34700

  1925

  5.8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5284

  1347

  9.6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8

  103

  7.7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216

  1070

  2.96

 

  从上表看: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建筑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个行业从业人员分别增加0.19万人,0.13万人,0.11万人,0.1万人,0.09万人,0.06万人,0.03万人,0.02万人和0.01万人。从业人员减少的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减少为0.19万人、0.03万人、0.02万人、72人。

  二、人均工资水平继续上扬,劳动报酬同步增长

  一季度,全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3.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4%。其中,国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10.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27%;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5.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5%;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2.33亿元,增长27.19% 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2.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3%。从不同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0.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4%;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15%;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07%

  

  三、县市发展不平衡,行业工资水平差距大

  分县市看,工资水平差距继续扩大,季人均工资超过全州平均水平9316元的有吉首市和古丈县,分别为11178元和10083元;其次是龙山县、永顺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花垣县,分别为9039元、9038元、8668元、8489元、8070元;最低的是花垣县,人均工资为7538元。

  从不同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单位和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城镇集体。国有经济和其他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316元和10551,比集体单位的8244元高出1072元和2307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垄断行业以政策和资源的双重优势保持着平均工资的较高水平和强劲增势;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的不断规范是导致国有单位工资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从不同行业来看,行业间差距继续扩大。垄断性行业和科技、技术含量较高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普遍较高,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对较低。在国民经济19大行业中,在岗职工每人月均工资居前四位的是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分别为18190元、14185元、10781元和10188元;最低的四个行业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5763元、6264元、6404元和6733元。行业间月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2427元,但是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距比全州平均工资水平还高,行业差距依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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