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7 字体大小:


州统函﹝2022﹞20 号


湘西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防范和惩 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推进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 2022 年统计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检查对象

(一)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单位,包括地方政府统计部门和有 关部门; (二)具有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未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未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 未执行上级统计政令的行为; (二)是否有未按规定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行为; (三)是否有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资 料的行为; (四)是否有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 接、归档等统计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是否有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统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 调查对象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抽查工作由州统计局按照“双随 机一公开”要求进行,将下达《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到检查对 象,《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由所在县市统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 送达,检查对象要按照要求准备好迎检资料,安排好相关人员配 合检查工作。 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应主动向当地统计部门 或州统计局法规科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 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 (二)各县市统计局、湘西高新区科工局应积极配合州统计 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报告统计制度布置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和被检查单位的各种统计报表,协助州统计局进行调查取证、 文书送达等。 (三)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 供统计执法检查必备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 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若有特殊情况应主动与州 统计局法规科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人:向沅 联系电话:0743-8720724 13574317688 附件:2022 年统计执法检查名单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22 年 5 月 7 日附件:

2022 年统计执法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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