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统计局关于成立“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006686322006686197/2016-00592
  • 文号:州统发〔2016〕54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统计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6-09-12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关于成立“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2 字体大小:

各县市统计局、湘西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机关各队站科室:

2016年8月15日经州统计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统计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统计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奇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远菊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湘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彭继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明武   总统计师

        杨明思   副调研员

        王  灿   副调研员

        毛光文   州调查支队队长

秦高峰  杜启文  刘  峰  石宗进  万  慧  何孝干   向卫群  向  俊  

二、州统计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杜启文

副主任:刘  峰

成  员:刘  璇  王凭跃  向  俊   潘远涛

州统计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全州统计系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计划、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工作督查。联系人:刘璇,联系电话:0743-8720724;

王凭跃,联系电话:0743-8222498

三、州统计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政策法规层面的工作,为统计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争取州人大的支持,配合修改统计地方性法规,将统计登记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之中;

3、组织、指导县市(经开区)统计局、全面梳理本地区与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做好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4、做好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工作;

5、协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下统计登记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好指导、跟踪督查等工作;

6、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综合科工作职责

1、配合做好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有关统计制度修订工作,及时提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等;

2、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计算站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信息技术层面的相关工作,为统计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2、搭建州级层面的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3、参照《国家统计调查元数据标准(试行)》、《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数据接口规范(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等标准规范,修订统计部门信息化的有关标准;

4、建设、改造网络、存储、管理、反馈等系统;

5、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普查中心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业务层面的工作,确保统计登记改革业务顺利进行;

2、结合统计调查业务、统计信息系统现状、统计调查工作需要,积极与工商等部门沟通,会同法规科、计算站,按照要求制定统计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3、依照相关规定,制定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登记流程;

4、加强与工商等业务部门的衔接,提出业务需求,做好相关业务对接;

5、依法依规做好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等业务工作,完善并及时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6、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其他科室工作职责

1、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配合做好统计名录库、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和部门信息共享工作;

2、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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